学习笔记

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之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条件无效如何认定

合同法第52条规定,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件无效。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何认定?仅仅从是否包含“应当”“必须”“不得”等字眼判断?

《合同法解释(二)》第十四条规定: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(五)项规定的“强制性规定”,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。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容当事人以自己意思任意变更的、通过国家强制手段来保证实施的规范,涉及的往往是社会公共利益。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。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,合同无效;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,应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。

判断标准:

  • 一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违反规定,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,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;
  • 二、法律、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,但违反规定,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也属于效力性规定;
  • 三、法律、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,虽然违反该规定,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而只是损害当事人之间利益的,通常属于管理性规范(或取缔性规范)。

不能仅仅从“应当”“必须”“不得”等字眼判断是否属强制性规定。有些法律规定使用强制性语词仅在规劝或者倡导而无意强制,为倡导性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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